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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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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北:

    我该怎样来形容这场浩劫呢?

    那时候我在院子东边的槐树下就着水龙头洗着运动鞋上面因为上次秋游时踩得泥巴,徐文凤不明就里的拖板就在此时砸在了我的头上。

    我正为越洗越黑的鞋带烦躁着,回头就冲她没好气道:“你又发什么神经?”

    此时,徐文凤正捏着她宝贝似得小灵通叉腰站在我家那扇永远漆黑到看不见里面的大门口。

    我瞪着她,看到她踩在水泥地上的一只脚□□着,脚趾甲前两天被她用一瓶劣质指甲油染成了粉红色;她身上穿着一件同样粉红色的睡衣,整个装扮俗气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她的头发乱七八糟的散蓬着,脸上还有未洗干净的粉底。此刻她正气势汹汹的用一双残留着眼线痕迹的黑色眼睛瞪着我。那样子看起来别提多么滑稽可笑。

    我还没从“要是她那些肥脑淫肠的客户看到她这种形象会是什么反应”的臆想中醒过神来,她的谩骂便像粉笔划在黑板上的刺耳声音一样,直接冲进了我的耳朵:“徐易北,我他娘要你准备的早餐呢?”

    我的脸一下就着了似得热起来。

    作为一名刚到青春期的少年,我一直以有位像徐文凤这样永远不分场合说话的母亲感到可耻。我说:“要吃自己去买。”

    “你他妈吃老娘的用老娘的,老娘要你去买个早餐你还不赖烦了!”她冲我叫着。

    我不知道有多少父母像徐文凤这样,养个孩子就跟拯救了全世界一样,总是爱将这事挂在嘴边时不时对人歌功颂德。但我知道这个院子的人都跟我一样讨厌她,恨不得她赶快消失。

    就在我为徐文凤那种没有素养的行为感到羞耻时,她不依不饶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她说:“你在那边傻蹲着干嘛,快出去给我买份早餐。”槐树上一只来不及远飞的小鸟终于被她尖锐的声音惊的扑腾起翅膀飞走,几片枯黄的叶子随之飘落下来。

    一叶被虫啃缺的树叶落在我面前,此时已经是深秋了,空气中有了显而易见的寒冷。我搓了搓因为冷水而有点麻痹的双手,下一秒就拿起手边的球鞋冲着徐文凤扔了过去!

    余曼:

    深秋一到,南方的天空就会笼上一层不厚但却十分压抑的灰暗。

    窗外,院子中心的槐树叶黄了大片,不时就会有一片两片枯成金色的叶子从那些交错的枝桠间飘零而下,落在地上慢慢堆积,自行腐烂。

    这个院子住了四户人家,当中的槐树是公共区域,四家人都会去树旁边用那个水表坏了的水龙头接水,但却没有人愿意打扫一地的落叶。 对于四户人家来说,打扫的事情都应该是隔壁家的,因为每户人都觉得邻居家用免费水比自家多。这样想来如果自己去打扫那些烂叶子稳定吃亏。

    没有人愿意平白无故吃亏,但是也不愿意得罪彼此。

    所以,整个院子的气氛算是说的过去。偶尔还会有彼此串门的情况出现。但那也一定是隔壁家发生了什么让其他家津津乐道的事情。

    比如说现在。

    当时我正望着树上一只绿色的小鸟打发无聊的时候,突然一声尖呼,那只小鸟被惊的一下子逃出了院子。

    我皱着眉低下头,刚好看到一只球鞋从易北母亲那颗顶着堆乱七八糟头发的脑袋上滑下,掉在了旁边堆满乱叶的地上......

    这对母子那宛如八点肥皂剧的争吵又开始了。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易北跟他母亲都挺可怜的。

    我比易北小一岁。因为我哥哥的原因从小我就跟他玩在一起。有什么事情他都会毫无保留的跟我哥说,我也就在旁边听到一点,再加上院子里总是会有意无意的听到一些关于他家的故事。所以对于他的事情我也算是知根知底。

    剧情跟所有青春故事的狗血情节类似,但这的确是发生在我身边的真事——

    易北母亲十六岁时跟一个不良少年鬼混有了易北。青春期的男孩除了刚刚懵懂的性根本就不懂责任二字。于是易北爸,这个承诺了会照顾他们母子的男人,在一个易北妈熟睡的夜晚带走了他们寥寥无几的钱财,逃命似得离开了他们的城市。

    让人感到可笑的是易北妈,这位当时才十八岁的女人挺起了自己的肚子,决定将这个孩子生下来。

    人生不是电视剧,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土上,捍卫一条无辜生命的勇士,也就是易北妈很自然的被这个社会摒弃了。

    被学校开除,远离父母,十六岁的她高中没毕业而且还挺着一个大肚子,到哪都是吸引满满的异样眼光。

    可是日子还是要过,她在我们这儿找到了一个超市收银的工作,一直到现在还在做。

    我听我妈说易北妈是在即将临产时搬到了我们这个院子的,也就是那个冬天刚过去的某个晚上她生下了易北,在这之后,她便成为了院子里每次茶余饭后的一个重点谈资。

    也许是因为太过年轻就独自面对生活的原因,易北妈的个性特别要强,所以院子的人大都不怎么喜欢她,这也直接导致了大家对易北的看法。

    其实,那时候的我在心里都一直挺崇拜易北妈的。在青春期的我看来她就像个与这个社会顽强斗争的女战士,简直就跟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是一样的。

    可是彼时的易北并不这么想,他从来不愿意谈及他的母亲,倘若不小心说到了这位总是打扮的时尚前卫的女人,他也是咬牙切齿的。

    这一切都源于他母亲的工作。

    毕竟一个没多少文化的女人在这座把人类当成代谢品的工业城市要养活一个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易北妈在易北会走路后就去找了一份兼职:每当等到霓虹初亮她都会到去市中心的夜总会卖酒水。

    人言可畏。

    院子里其他妇女,包括我妈在内,都说易北母亲是去那里出台了,院子的大人们甚至私下都称易北为小鸡仔。

    易北也知道这件事,所以每次在谈完他母亲之后。他都会十分无奈的叹一口气,然后站起身来走出去,外面是九月的艳阳或是三月的风光,他站在光影下,那一瞬间比任何同龄人都要成熟。

    他做着三份兼职,这个十四岁的少年在忙于学习的同时,开始尝试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慢慢担起家庭的重担。

    所以,易北会和他母亲打起来,是我史料未及的事情。

    易北:

    我从小就与众不同。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觉得我怪异的性格源自于我那位可怜的母亲。但只有我自己十分清楚。这种像是疤瘤一般的隐疾是自我落地起就从我骨子里长出来的。

    当然,在一周以前的十四年人生里,它一直都隐藏在我身体的某个阴暗区域之中,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曾发现它。直到一周前,一个不不经意的事情让他从我眼睛能够看到的地方崭露头角。紧接着便似一个丑陋的肿瘤盘踞在了我的心脏之上。

    我觉得我应该是自我厌恶达到了一种极点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毕竟,对于我这位大多数时候不在家的母亲,其实我一直都是怀着一种怜悯之心来看待她的。

    所以,当我手里的球鞋飞出去,砸到她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头上时,我蹲在那颗飘着枯朽叶子的大树旁,再也不敢有任何举动。

    那一瞬间我被自己吓傻了。

    当徐文凤如愿以偿的掐住我的脖子时我完全没了反应的余地。

    我十分清楚,她这个动作曾不止一次在我身上练习过,所以此时做起来就别提多么驾轻就熟。

    因为自幼营养不良,幼童的我身体相当孱弱,有几次生病甚至到了一口气提不上来就去了的地步。

    我知道徐文凤曾将自己那双白惨到毫无血色的手从我的脖子上放下,拿开,再放下,再拿开......这样重复过无数次,直到我因为等的焦急而睁开迷糊的眼睛时,她才会叹息一声,然后默默走出去买药。

    从我记事起,她宛如骨爪般的手掌就一直是我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今天,梦想再次照进现实。

    我只希望这一次她不要再手下留情了。

    我像一只缺氧过度的死鱼躺在那里没有任何挣扎。尽管我会因为即将到来的黑暗而害怕,但是我却能脑袋清醒的去感受到她尖长的指甲划破我的皮肤,然后刺进我的血肉里传来的那股尖锐痛感。

    我听见她骂:“你个□□养的......”“你知道我这些年活得有多辛苦吗?”“你怎么不去死!你去死吧!你死了我就解脱了!”“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徐文凤将她对那个我素未谋面的男人的恨通过一种诡异的呼喊声冲着我咆哮出来。

    我知道此时在包围着这块空地的四周房子里有着几双幸灾乐祸的眼睛看着我跟她的这一场闹剧,但是我却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让人羞愧难当的事情——一个没有希望的人是没有自尊可言的——每当那双钳住我的手收紧一分,我的心脏就会加快搏动几分。我的眼睛在慢慢模糊,但是我却是高兴的,我甚至扯动嘴角,冲着只剩下一双猩红眼睛的徐文凤笑了笑。然后,余泽那张该死的脸便出现在我面前。

    余曼:

    照理说,这个时候我哥应该是在房间里面写着他那永远写不完的高考解题库的。

    在陵水这样的小镇,如果考不上一个好的高中就意味着读不了一个好的大学,那么,你的人生大概也只能是乏善可陈的待在沙镇这破地方,一直到死了。

    我对这样的生活倒是没有多大的意见,但是我哥不这样想,确切的说,是我妈,她从来就以在陵水生活为耻。

    以前,我妈将离开这地方的夙愿放在了我的父亲身上。但这个在钢铁厂上班的老实男人除了在我四岁那年带着她去了一趟北京,他们的脚步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超过陵水方圆百里的地方。

    我妈这些年最爱做的事就是拿着一张她站在□□前的照片叹息,愤恨人生的不公。我觉得她一直认为自己应该生活在金碧辉煌的宫殿,而不是我们这个漫天飘着二氧化硫的工业城市。

    所以,重男轻女的她自然让我哥成为了她孤注一掷的棋子。在她的心中,只要我哥有出息,她就再也不用待在破地方受气了。

    她的想法是好的,所有人的想法都是好的,但生命的诡异之处就在一他永远都是跟你的想法背道而驰?

    所以,我妈打死都不会想到成绩优秀,运动全能的我哥会和隔壁那个小鸡仔成为好朋友。

    于是,当我哥出现在那对撕扯的母子身边时,原本在房间里看热闹看的一脸兴奋的我妈整个脸像是烟熏了般,直接黑成了炭块。

    她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家门口,冲着外面大叫到:“余泽,你干嘛呢?”

    我妈活了这么多年从来就不懂通情达理。

    所幸我哥并没有理她,我看到他急匆匆的走过去,一下将像是已经失去理智的易北妈拉了开来。

    易北:

    余泽这家伙。

    他的眼神总是那样,看谁都像是充满怜惜。

    我想,就是他那副眼让我自甘堕落的。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我对余泽的感情就不再是单纯的朋友那么简单了。而我真正醒悟这份感情是在一周前,我跟他打完球坐在球场边聊天。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我记不清当时我们聊到了什么,我只知道他靠在我旁边突然发出了一阵十分爽朗的笑声,我很自然的回头,那一刹那,我触碰到了那个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

    我大概能形容出那副场景,因为刚运动完,他的脸上全是汗水,因为长期在室外运动,他的肤色是小麦色的,头发是最简单的短发,他咧着嘴巴笑,整齐的白牙在阳光下发出温和的光芒;

    他修长的双腿随意的向外伸展着,阳光将他不稀不疏的汗毛染成了好看的金色,他的球服也被汗水黏在了身上,少年的矫健身姿被隐约勾勒出来,我甚至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麝香,那一刻,我的心脏突然漏拍了几下。

    我知道自己完了。

    这几天,那副场景一直会在我脑子里像卡带电影一般无限重播,白天的时候那副场景是美好的,可是一到晚上它就变成龌蹉无比。

    我得了一种无药可医的绝症。我开始自我嫌弃,这种否决一切的心态终于在刚才达到零界点。我所有的焦虑,不安,甚至是恐惧全部通过那只此时落在一堆烂叶里的球鞋爆发出来。

    余泽将徐文凤拉开时,我的眼睛重新聚焦在他温柔的脸上,虽然只比我大了一岁,但他的五官已经初露锋棱。鼻子嘴巴眼睛,甚至连他呼出的气体都带着一股温柔却又坚决的风,一下下,猛地卷进我的内心深处。

    我躺在地上,像一只从桎梏挣脱的牲口猛地颤抖起来。

    我开始剧烈咳嗽,眼泪慢慢模糊了我的眼睛。

    我控制不了自己,我爱上了一个少年。身为同性,这是一件难以启齿却又让我欲罢不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