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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缘起缘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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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那边做什么呢?”简达随装作无意间问了一句。

    “我在那边租了一套农家乐的小院。”元轩道,“如果不回去,我今天没有地方可以住下了。”

    他本性就不喜欢打扰别人。

    简达随冲口而出,“不然你去我家?!”

    他眼神亮晶晶,让元轩生出一丝警惕,但那副淳朴的模样实在是太有说服性了,元轩也学简达随刚才那样看了一下天,发现确实乌云滚滚。

    “好,”他说完觉得不对,少了些什么,又加了一句,“麻烦你了。”

    其实话出口简达随就有些后悔,因为他家里,除了姆妈的床,就只有他那个小床了。

    但话已经出口了,就不能后悔。

    他心里很忐忑,害怕少年的拒绝。村里不少女生都对他隐隐约约示好,他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但都谨慎的拒绝了。

    但面对元轩,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生出好感。

    后来简达随深刻反思了这个问题,想想大概是因为元轩那张脸,好看。

    当然他再也不敢开口这么说,元轩会脸黑的。

    他不知道自己的长相,不说在村里,就是在荣海市也是出挑的,切石掘玉,元轩首先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

    当然也把他藏得好好地,本能如此。

    元轩极少喜欢过什么东西,他不缺,多少人示好,都只是因为他爹元训,他不知道,那些人到底怀揣着什么样的目的接近他。

    除了小时候一起长大的,还有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帮助他的简达随,他其实算是再无朋友了。

    对于简达随的占有|欲,应该就是那时候发现简达随的好,就起了心思的。

    怕简达随恃宠而骄,就在私下里替他铺垫,黎菲林后来不让简达随住在元宅,他也顺势直接在外边入手了一套公寓,让简住在这里。

    黎菲林总是喜欢邀请各种各样的人在元宅,父亲偶尔也会在那里会客,所以与其让简达随在那边,他其实更愿意自己偷偷藏着简。

    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背叛,那种感觉像是一道安全符,贴在元轩心中。

    而在外人面前,他一向表现的简达随可有可无,这样也是为了他的安全。

    他这样的人尚且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可能随时被元父的对手起了黑手,这个圈子里绑架被绑架被撕票的虽然极少,但一旦遇上了,就几乎没有活路了。

    元轩不想。

    保护一个人,就要远离他,这是他的悲哀。

    此话在后,暂且不表。

    且说简达随见元轩点头,也没好意思说我背你吧,他在前面扛着几捆草,后边跟着一瘸一瘸的元轩,这情形看起来颇有几分好笑。

    简达随就这么偷偷摸摸的瞄几眼身后的元轩,见他走了一段路之后脸色反而苍白起来,有几滴豆大的汗顺着白皙的脸颊流下,愣了一下。

    他一定很痛吧,都憋到这时候还不说。

    简达随停下,把背上的草给扔到地上,眼睛看着那少年,“你是不是受伤了?”

    元轩愣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全身无一处不痛,在这之前他几乎不停的走路,然后又被野猪追着跑,最后又摔了一跤,滚了半个山坡,被树撞了一下,脚踝崴着了。

    靠着意志强忍着,他才撑到现在,但已经快要撑不住了,脚踝刚才应该不仅仅是崴着了,应该是不知道哪里碎骨了,现在简直要把他疼的崩溃。

    “我背着你吧。”简达随终于大胆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元轩看了眼地上的几捆草,又看了看自己背上的背包。

    背包里是一些必须用品。

    算了,都到了这种境地还干嘛要干净啊。

    于是……

    简达随背着元轩,元轩手里扯着一根绳子,把自己的背包扔在那堆草上,捆到一起,拿绳子,拖着。

    幸好身边没有人,不然真的是……

    “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元轩在简达随的耳边问。

    简达随的耳朵简直要红了,他自己的感觉是烫烫的。

    “简达随。”简达随这时候忽然觉得自己这个名字好难听。

    “什么?”元轩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打谁?”

    简达随于是说了好几遍,每一遍慢到一定程度,而且努力的吐字清楚。

    元轩这才明白是简达随。

    这名字念起来真的很饶舌。

    但莫名其妙的,他又觉得很好听。

    “名字很好听。”元轩低声在简达随的耳边夸他。

    幸好他看不到自己的脸色,简达随心想。

    简达随虽然背着元轩,但并不觉得累,一来是元轩长得好看(说了好多遍了,儿子你没救了),二来他从小背的东西,没有比元轩轻的,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元轩体重这时候也一百二,身高已经一米七五,说起来还可以长。

    简达随和他差不多,看起来很瘦,但没想到力气这么大,背了一路,走了大约十多公里,看到了一处村落。

    这时候已经有了炊烟,天也有黑了的趋势。

    进了村口,很多房子门口都坐着老人,看到简达随还笑着打招呼,说着元轩听不懂的话。

    这回是彻底听不懂了。

    他这才知道简达随会的那两分像的普通话,也是老师教的,老师教了一年觉得太辛苦了就跑路了,和简达随有眼缘,留给简达随一本字典,几本书,就离开了这个落后的山村。

    所以简达随只上了那一年学,之后的东西很多都是他自学的。

    姆妈的身体也不是很好,他接过家里的活,每天都勤劳的去割草种地,只是偶尔会发呆,想着外边的世界。

    听镇上的人说了很多,每每看着他都带着鄙夷。

    那时候城镇对于山村的优越感,是真的存在的。

    越是落后的地方,越是存在,还越是露|骨。

    他穿过村落,在最北头一个很破很破的房子面前停下来,声音中带着喜悦,“这是我家。”

    没有大门,正中间的门进去,就是堂屋,左边有一个房间,右边有一个房间。

    进去左边的房间就是姆妈睡的床,再往里还有一间小屋子,是个粮仓,里面是屯的小麦。

    简达随说着,往后边走,没有把元轩放下来。

    后边的房间门口只有一道布帘,掀开之后,元轩看到了里面的风景。

    一张一米多宽的床,没有桌子,只有一个小板凳,看上去是大型的树被砍了,直接锯出来的木桩子,被拿来当板凳。

    上面有个窗户,幸好现在是夏天,这样的瓦片房说起来也算是不算热,但对于元轩来说有些难以忍受,但他这时候没有丝毫的抱怨。

    带他过来,还背了他一路,走这么远的距离,没有丝毫的怨言。

    简达随已经很好了。

    他不是不识抬举的人,虽然性格说不上好,但还是很懂事的。

    床头放着两本书。

    简达随把元轩放到床上,掳上去他的裤子,看到他脚踝处已经红肿了。

    元轩有些羞赧,他洗澡都不会有人看的,干嘛这种眼神看着他!

    很尴尬很尴尬,是那种尴尬,不是那种尴尬。

    因为简达随的眼神很像是驯鹿……很温柔那种。

    元轩被他看得心也老跳,快要跳出来嗓子眼了。

    实际上简达随只是在心里感慨,元轩的脚很白,小腿也很白。

    虽然也有腿毛(作者和腿毛杠上了)。

    但在简达随眼里这也是优点,毕竟没腿毛也会在他心里形成优点。

    元轩想要自己去脱鞋子,还没有弯腰,就闷哼了一声,嘴角不由自主的一声痛苦的呻|吟。

    简达随吓了一跳,动手去掀开元轩的衣服。

    元轩眼疾手快,阻止了他的手。

    简达随看着元轩,眼神很诚恳,“你受伤了。”

    言简意赅。

    元轩有些讪讪,“我自己来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简达随的眼神,他总是会莫名的生出一种情愫。

    连他自己都分不清那到底是什么,但就是不想对方看到自己什么不好的地方。

    其实就是跟孔雀开屏一个道理。

    简达随虽然停手,却没有收回去他自己的手,坚持的重复了一遍,“你受伤了。”

    他是不看不行了。

    元轩放开了自己的手,简达随看到了自己觉得好惨烈的一副景象。

    元轩的下|腹那边一片青肿,表面上还有摩擦的红印,如果印在他身上他肯定觉得没什么,但元轩真的是太,细皮嫩肉了。

    所以看上去简直惨烈。

    元轩觉得自己的小腹简直要被简达随盯得烧起来了。

    但受过的伤多了就会知道,这种表皮的伤,休息两天就会好了,之后就活蹦乱跳了。

    “这两天你好好休息吧。”简达随轻手轻脚的放下了衣服,元轩的脸刚才简直要烧起来,但他面冷,所以没有红,还是一派镇定。

    元轩松了一口气,没有受重伤就好。

    但他的脚还是很疼,感觉自己走了一天全身臭烘烘的。

    “这里,有浴室吗?”元轩迟疑了一下,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浴室是什么东西?简达随眨眨眼睛,摇摇头。

    元轩虽然有些失望,但也知道在这种地方找到浴室,必然没什么可能。

    其实简达随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浴室。

    “哪里可以洗澡?”元轩觉得不洗澡会死。

    洁癖星人真是龟毛龟毛死了。

    “洗澡?”简达随扫了一下元轩,他这种状态怎么洗澡?“我们都是去河里。”

    元轩脸要抽了,他这样别说是去河里了,脚还没下去自己会滑倒了。

    他也做不出什么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服赤|条条的跳进去,当浪里白条的举动。

    见他轻轻蹙起眉头,简达随心道这人的毛病真多啊,但他还是想要帮助对方。

    “我去给你烧水吧。”简达随起身,“你现在的样子不能洗凉水澡。”

    元轩笑了。

    简达随看到那个笑惊呆了,有种转身就跑的冲动。

    “谢谢你。”元轩真诚的看着简达随的眼睛。

    被他这么一道谢,简达随有种手脚无处放的感觉。

    “你,不用道谢。”简达随嗫嚅道。

    元轩这才想起来他还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名字,“叫我元轩就好。”

    很少有人会直接称呼他的名字,很多人都直接叫元少,虽然他并不喜欢那个名字。

    除了他父亲,没有其他人直接称呼过他的名字。

    “元,元轩。”简达随结结巴巴的念出来。

    元轩心里忽然放松了下来,外边已经开始打雷了,看样子很快就要下雨了。

    简达随决定老老实实去烧水,他感觉自己要缩进地里,然后开花了。

    这种感觉很微妙。

    烧水的时候顺便做饭和煎药,姆妈估计还有一会儿才会醒来,这几天姆妈睡过去的时间越来越久,医生说姆妈的时间不多了。

    简达随知道这种时间不多了的意思,他心中一直在惶恐,怕世界上最后一个牵挂他的人离开。

    那时候他就真的是孤苦无依了,前路也不知道在哪里。

    其实把元轩带回家,也不是什么麻烦,至少简达随可以有事做,不会成天有空自怜自艾,陷入一种惶恐中。

    闲暇,是老人和富贵人独有的权利,简达随觉得这真是太奢侈了。

    家里没有煤球,直接烧的木柴,点火的时候都是用的去年留下来的玉米棒,还有一些细柴火。

    大的木桩可以烧很久,冬天里很冷的时候他就会在屋子里生一会,但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自己取暖,因为真的很奢侈。

    幸好现在是夏天,不会太冷,不然真的很麻烦,屋子里的那位客人会冻坏的。

    简达随看到元轩的气度就明白两个人不是一个世界的,元轩会是他生命里的过客。

    他没有什么奢求,心中想着的是元轩养伤,他这段时间能有人陪着说说话,已经很好了。

    元轩坐在床边,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小心翼翼的下地,然后脱去裤子,上衣也褪去,因为都脏了,全身上下只剩一条内|裤。

    他从包里拿出来自己的睡袍,放在床上。鞋子刚才还是被简达随脱下,脚上磨得茧子和水泡,也不想再穿了,就光|着脚,看到了那本新华词典。

    哦,还是盗版的。

    盗版真是害死了全中国的人民。

    新华词典的身下居然是一本名著,《基督山伯爵》。

    这本倒是正版的,经典套装红皮书,商务印刷馆出版的,里面还有字迹做笔记。

    从书的边角的触感来看,一定是看了很多遍。

    里面的字体很公正,虽然在元轩看来,有些幼稚,但看得出写的人用心。

    扉页上是一行潇洒的字。

    致简达随:

    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

    最后五个字被故意放大了写,看得出来这个赠送的人对简达随的无限祝福。

    简达随一定很珍惜这本书。

    作者有话要说:额,蠢作者在回学校的车上了。

    之后到31号的章节都在存稿箱里,蠢作者因为上学期不好好学习顺带不好好复习,挂了三科,苦逼复习中。

    一周三科啊么么哒!

    新文还是在28号开,也存稿了……

    我真是业界良心楷模啊萌哒哒!

    抹泪,一周不见小天使们记得爱我……开学大家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臣妾告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