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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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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跟看神经病似的看他,她一脚瞪开沈辰跳出多远。思绪千回百转,目光警惕:“你不要再骗我,我不会上当,赶快交出手铐的钥匙,不然我杀了你!”

    说着她手心已经变幻出一把闪着红光的剑,指着沈辰。

    他楞了一下,这才发现不对劲,挣扎着坐起来,抬手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眉头紧锁看着林艳半响:“你怎么在这里?”醒来就被林艳狠狠踢了一脚,他看到自己还在流血的胳膊,还有林艳手中握着的短剑。

    抿了下唇,声音冷下来。

    “他带你来的?”

    “钥匙。”林艳懒得和他废话,拉开距离冷冷看着沈辰:“手铐上的钥匙!”

    “我不知道在那里。”

    沈辰摇头,扶着一边的土堆要站起来,林艳一闪手中就变成了长剑,指着沈辰的脖子:“被逼我杀了你,把钥匙给我,以后各走各路井水不犯河水!”

    沈辰抬头,黑眸沉沉望着林艳。

    “他的习惯,从不会把钥匙留在身上。”

    他的声音很冷清:“林艳,你用剑试试能不能劈开!”

    林艳剑刃往前一点,血珠顺着剑刃就滚了下来:“你到底是谁?”

    “沈辰。”

    他脸色未变,看都没看脖子上的剑:“走吧,不要再出现。”

    他的表现是师父,可是林艳不敢认,之前的种种让她对沈辰这个人充满了怀疑:“你是我师父,还是沈辰?敢骗我,我杀了你!”

    沈辰闭了闭眼,叹气:“我是你师父也是沈辰,你赶快走,不要再出现。”说着他捂着嘴咳嗽了一声,吐出血沫,用手背擦了下嘴角:“走吧,不要再牵扯进来。”

    他四处看看,已经跑出了市区,荒山公路。

    “沈家现在很乱,简恒不是好人,离开这里。找一个小城市,不要暴露你手上的剑。”他看了眼林艳,声音依旧很平静:“安安静静的过,我知道你有能力让自己过的很好。”

    林艳看着他,紧紧的攥着手指,声音很冷:“我不相信你!”

    “信不信那是你的事,趁我现在还能动,走。”

    如果换成他,林艳就别想走了。

    说着他又剧烈的咳嗽起来,手臂上的伤口依旧滴着血,沈辰没在意,咬牙抬手捂在伤口上:“我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我唯一担心的就是你。”

    他眼睛看向远处:“每一次睡过去,我都不知道能不能醒来,在什么地方醒来,醒来的自己又是谁!林艳,你现在是林艳,不再是乱世中那个孩子,别再偏执。不管我们有几世的瓜葛,都过去了,人死灯灭,前世种种都随着死亡消失。”

    他声音很轻,林艳忽然有些难过,她看着沈辰,不,她看着师父。

    这个人是师父吧!心脏一阵阵发疼。

    “走吧!跟着我,你活不长。”

    林艳紧紧抿了唇,眼睛死死盯着沈辰:“我想知道所有。”

    沈辰背靠着土堆,他看着林艳的眼睛,捂着伤口的手从指缝里往外冒血:“没什么特别的事,我和他用一个身体,或者来说,我和他是一个人。”

    林艳手中的剑光渐渐淡了下去,最后在手心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

    “十八岁之前活着的是他,十八岁之后我觉醒,就是这么回事。”

    “简恒为什么要杀你?他是谁?”

    “京城两大家,其中一家姓简。林艳,你不该对这件事好奇。”沈辰不大想解释这些,他想让林艳赶快走,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或许那个人永远不再出现,或许下一刻他就倒下去那个人就成了他。“走的远点,不要再出现,过自己的日子,就当……”他顿了一下,喉结滚动:“就当我早死了。”

    不要再出现,不要再惹这些事,不要再和他联系。简恒不是省油的灯,那个他也是个隐患,他需要的是林艳平平安安过一世,不要颠簸不要冒险。现在没有战争,她能活的很好。

    “你希望我离开,希望我找个小地方好好活着,希望我嫁人生子?”

    林艳看着面前的人,手指攥的很紧,声音有些发颤:“师父?你这样想?”

    她咬着嘴唇,泛白的嘴唇有了点颜色。有些事,她不是不记得,只是刻意的去忘记。前世今生,那么多的纠葛,她爱上这个人的下场只会死。三世,都没改变的死局,她能做什么?

    看着她结婚生子,看着她被别的男人拥有,沈辰如果能放手他就不会再出现了,他舍不得!可是待在一起,是死局。心如刀绞,好半天他才开口:“就当我们不认识!”

    他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一瘸一拐,胳膊上的血滴了一路。

    林艳站在原地,她怔怔看着沈辰越走越远。

    那瞬间,突然心就空了,结束了,从此再不相见!

    林艳脑袋里空白一片,待回神她已经撞在了沈辰的怀里,踮着脚尖亲了下沈辰的嘴唇。他们愣住,空气都停止了流动。她看着他的眼睛,想哭,嘴唇被咬出了血。

    “再不相见!”

    四个字几乎用尽了她全部的力气。

    沈辰愣在原地,他看着怀里的女人,她的眼睛通红倔强的梗着脖子。

    “沈怀安。”她声音哽咽,有些说不出话,咬牙咽回去发硬的喉咙:“再不相见!”

    师父的字是怀安。

    永生相见。

    林艳选择了一个陌生的城市,她没有回陈磊那里,在x市旅馆里住了两天。她从白天睡了黑夜,从黑夜睡到白天,睡了两天两夜没吃没喝。

    第三天,她在楼下小餐馆里吃了一份热气腾腾的烩面。

    日子,还要继续,林艳活过来了。

    她没有联系陈磊,陈磊的心思也许她懂了,只是这种事明知给不了回应,何必吊着对方?十分不道德!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一个人都不认识,林艳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林艳租了一间房子,一个人住,她在附近巡视一遍后选择了卖早餐,总不能坐吃山空,鸡蛋煎饼在x市还不是很多,五毛钱一个,赚头也比较大。

    林艳把小车推到热闹的商业区,最初生意也不怎么样,林艳这人嘴甜会说话,跟着陈磊学了一段时间做生意也有了一点窍门。最初一天能卖三五十个煎饼就算顶天了,可三五十个一天也赚钱。她这是独门生意,渐渐生意就好了起来。

    一天能卖一两百块,生意好的爆,排队过来买。林艳这人加着劲,又煮了豆浆放进保温大桶里面,两毛钱一碗。没想到也卖的不错,从早上七点开始卖到十点半收摊。差不多能赚两百多,林艳做了半个月,就有找事的来了。一个小姑娘在外面做点什么不容易,林艳长的白白净净,对着客人笑眯眯十分可爱,一看就是好欺负的对象!

    美名曰收保护费,实际上就是抢劫。林艳废话不说,她是手狠吃不了亏,打的对方哭爹喊娘。

    等早餐的客人纷纷拍手称赞,对着林艳说道:“没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也有这个身手,师父一定是身怀绝技的人!”

    林艳本想得意一下,可是想到师父两个字,整个人都蔫吧了。

    早餐生意做了三个月,这边已经开了七八家的早餐摊,在大城市就是这样,没有绝对的独家生意。你会做,别人照样能做!

    林艳得罪了街头的混混,三天两头来找事,她原也不打算继续做这一行,总是不长久。

    开饭店是巧合。

    三个月除去本钱赚了万把块,林艳也要去犒劳下自己,钱赚来不就是花的!

    谁知吃饭都能遇到事,点了几个菜刚刚端上来,就有十几个持刀的混混冲进来砸店。好家伙,眨眼的功夫店就被砸的稀巴烂。食客都跑了,店老板出来怎么哀求都没用,都快跪到地上了!林艳看着面前刚刚端上来的红烧肉,实在没忍住馋劲,很没出息的夹起一块塞进嘴里。

    味道是意外的好,入口即化肥而不腻,林艳嚼着肉,一个混混拎刀就砍在林艳面前的桌子上。桌子砍坏了,碎成两半,林艳动作迅速的跳开,红烧肉摔到了地上。望着那掉在地上油汪汪肉乎乎的红烧肉,林艳真是生气,抬眸看向眼前的人。

    “还不滚!”

    混混凶神恶煞,一声令下:“砸!”

    “大哥大哥!千万别伤人!”店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一脸苦瓜相,扑上来想要阻止,混混头目一脚踢过去他摔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林艳眉头一挑,拎起手边的椅子就砸在面前领头男人的头上,她的劲道很大!椅子砸下去,男人的头就见了血,椅子一条腿都断了。

    林艳现在需要隐忍吗?她不需要!怎么嚣张怎么来,身边没有威胁没有累赘没有牵挂,她赤条条一流氓,怎么痛快怎么过!

    椅子砸翻了两个人,林艳视线冷冷扫过去:“砸店不关我的事,砸了我的红烧肉。”皱了下鼻子:“指着我鼻子骂滚的只有一个人不会挨揍。”

    林艳打的很痛快,她都好久没活动筋骨了。打架是最好的发泄,现在她才发现,真的很爽!

    “有种你别跑,给我等着!”

    混混们一瘸一拐的跑了,林艳拍了下手。

    店老板和店员目瞪口呆,半响才回过神:“谢谢姑娘了!”

    林艳摆摆手,视线却往后厨的方向看:“你们这边做菜的师傅是谁?”

    店老板一愣,林艳挑了下眉,他这才连忙回答:“我!姑娘,是有什么事?”

    “砸的是前厅,后厨没事吧?”林艳问道。

    店老板忙摇头:“没事没事,这还要谢谢姑娘出手相助,不然——”

    林艳阻住他接下来的话:“我只是想吃一份红烧肉,能做吗?我给钱。”

    袁平真是开了眼,从没见过这种人,也许世外高人都是这样性格奇葩。

    “姑娘,你等着,我这就去做!”

    店里一共有四个人,店主叫袁平,也是店里唯一的大厨。

    林艳坐在后厨的椅子上看袁平做菜,剩余三个人在外面收拾,砸的太狠,不收拾没法坐人,林艳也是迫不得已才来坐到后厨:“你是怎么得罪的那些人?”

    “哎!”袁平叹口气,手上动作很快的收拾着五花肉。“街霸,没办法,交不上去保护费,就被砸店!”

    袁平做饭确实很好吃,林艳要了一份香菇菜心,一份红烧肉,就着米饭,林艳就差把碗都吃了。

    “哎,姑娘要喜欢吃就多吃点,这恐怕也是我们店最后一次做菜了!”

    林艳咬着菜心,抬头看过去:“怎么说?”

    “房租水电,我那些兄弟的工钱,这店也是硬撑。今日还得罪了街霸,他们是不会善罢甘休,我还是关门回老家去吧,大城市难混啊!”

    林艳听着,也叹了口气。

    “你做饭很好吃。”

    “吃饱了吗?我再给你做个菜?”

    一个厨子最喜欢的事就是食客吃的开心,他想当一个厨师,可惜,现在他连自己辛苦打拼的店都保不住。

    “你做了几年菜?”

    林艳不答反问。

    “十五年。”

    袁平苦笑一声:“从十四岁就去做学徒,今年二十九,整整十五年!”

    他的眼角已经有了明显的皱纹。

    “这家店现在值多少钱?卖不卖?”

    林艳吃饱了,擦了嘴。

    袁平没回过神,怔怔看着林艳。

    林艳继续说道:“我很喜欢你做的菜,很好吃,如果以后不再做厨子挺可惜。我给你留个联系方式吧,你考虑一下,如果有兴趣继续把这家店做下去,给我打电话。”

    林艳在点餐牌上写了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站起来放下饭钱。

    “小姐,你不是开玩笑的吧?”面前的女孩不大,撑死了十*岁,若不是她的目光太过沉静,打混混的时候身手敏捷,他真觉得这人是在异想天开。

    “我从不开玩笑。”林艳笑了下,实现环视一圈厨房最后落在袁平身上:“开饭店也是不错的选择,不过这家店最有价值的是你,考虑下。如果我来经营的话。”林艳耸肩,看着袁平的眼睛““最起码不会衰败到要关门倒闭的地步!”这话说的十分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