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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逝水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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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轩甚至有种忍不住上去吻他的冲动,然后他遏制了自己的冲动。

    “你会很早离开的。”简达随声音中满含着复杂的感情,“我等姆妈离开,再离开这里。”

    这是他最后的牵挂。

    “我等你。”元轩开口,“在这段时间陪着你。”

    简达随似乎不敢相信他的这句话,连问了三句“真的吗?”

    元轩说,“当然是真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这话倒是充满了武侠风。

    简达随僵了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元轩被他这句话给逗笑了,“就是我答应你,不会反悔的意思。”

    简达随平躺着给了他一个感谢的拥抱。

    元轩忽然知道了那种感觉为什么总是显得奇奇怪怪的。

    就像是青春萌芽的男女之情一样,他对简达随生出了一种相同的感情。

    他伸出手,回应了简达随。

    黑夜是掩盖情绪最好的时候,如果是白天,如果有其他人在场,元轩不会做这样的动作。

    在这个年代,同性之间的感情还被称之为一种病,喜欢同性,被视为是精神有问题。

    他一向谨慎,如果这样的感情表露在外,一定会给简达随,给自己带来麻烦。

    如果带走简达随,有兄弟情,还好,生出了其他情谊,却是不该。

    克制,克制,元轩对自己说。

    这种克制一直坚持了很多年,到后来社会风气宽容了很多,还是有很多人把一些异于常人的感情掩藏起来。

    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中间发生了很多事情,让元轩对简达随保持着距离,那些事情简达随都不知道,因为是元轩默默的把事情给压下来的。

    这一度让两人之间产生了嫌隙,也幸好虽然失去了,但还是回来了。

    他改变了简达随,让他更适应在这个社会生活,害怕他吃亏。

    元轩没有防备朋友的习惯,所以吕清再次回来之后几乎毁了他的一切。

    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元轩陪着简达随一个多月,中间只是简单的给父亲发了讯息,说自己还好好的,不用担心。

    其他时候他都是陪着简达随,看着他辛苦的养着整个家,去山里割草,然后带回家,元轩也是那个时候开始学会做菜做饭的。

    虽然没有什么可吃的,但还是努力做出来,让简达随不是那么辛苦。

    来到这里他也没有挑食,这一度让简达随以为他什么都吃。

    简阿妈是三周后走的,走的很平静,在一个晚上不声不响的离开,一直没有醒过来。

    其实走之前就已经有了预兆了,她什么都吃不下,喝药很明显是在吊命,看着简达随的眼神一直都那么温柔而垂怜。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根本没有醒来。

    简达随为了让姆妈放心,把元轩说的给她说了一遍,简阿妈看着元轩的眼神都是感激的。

    这让元轩心中沉重的很,觉得那个眼神太沉重了,正如这个家的维持,让元轩觉得简达随身上的重担,简直要压倒了简达随的脊背了。

    然而他站的很直,也走的很稳。

    元轩在晚上的时候会给简达随讲这个世界,告诉简达随很多事情。

    下午简达随回来的时候,他还会充当简达随的老师,简达随的回报就是和邻居换了很多水,然后泼到他身上。

    元轩也不怎么出门,他的腿脚现在也不怎么方便,没什么生命忧患也就只是懒着在床上,或者琢磨着到了饭点,就去做饭。

    脚还是一瘸一拐的,所以也就不会陪着简达随上山,那根本是在给简达随找操心,他只是在家里写计划,给简达随写计划。

    对于当人生导师这件事情,元轩从前没有什么热爱,以后除了简达随本人,想必其他人也不会有什么热爱。

    经过了这次中二病的,近乎离家出走然后历练自己,遇到简达随看到他的生活之后,他忽然觉得自己从前那些事情,闹心和耿介的事情,以后都不会耿介。

    生活本身已经给予了他太多东西,比起来他真的太幸福了。

    简达随觉得元轩做的饭很好吃,夸了他很久。

    元轩对于这种夸奖只是挑挑眉,当然不会出口,他享受了太多的夸奖,但只有这一次走心了。

    当然默不作声的做饭更卖力什么的,他是不会承认的。

    真是一个闷骚的人。

    元轩还抽空教了简达随英语,他不是底子差,是底子跟黑洞一样,元轩如果不是看他资质好,简直要摔书走人了。

    当然一直没有这么做,也一直很温柔好脾气,怕伤了简达随。

    这之后回到元家,他简直要把所有科目的最好的老师请来,给简达随补习了。

    当然他也这么做了。

    简达随那时候真是痛并快乐着,学习的时间长了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为高速转动的脑子会很累,那段时间他吃的也很多。

    看着胃口很好的人吃东西,元轩自己也有些胃口大开。

    那段时间两人身高长的很快,一度简达随要超过元轩的趋势。

    元轩遂偷偷摸摸的去健身房。

    不过那也是后话了。

    在元轩把《基督山伯爵》翻了五遍之后,元轩参加了简阿妈的葬礼。

    似乎人离开的时候总是这么无声,连再见都来不及说一次,简阿妈如此,简达随也如此。

    再然后简达随就把家里的东西都变卖,然后离开了村落,作为简达随的这一生,他再也没有回来过。

    这里归根到底算不得他的故乡,只是有过他曾经留恋的人。而他本来应该的故乡也没有什么回忆,父母也没有什么让他上心的地方。

    这一生如浮萍飘絮,原是无根。

    直到再次和元轩结了前缘,才算作从起|点,走到终点,最终走成了一个圆。

    ——第十年——

    元轩做了一个梦,梦里他什么都不缺,走在繁华的街道上,周边车水马龙,人来人往,霓虹初上,却总是觉得失去了什么。

    但到底失去了什么呢,他想来想去都想不到。

    于是他就停在了街道的正中央。

    路过的人却没有对她投一瞥目光,元轩把自己的人生仔仔细细的思考了一遍。

    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父亲对他千依百顺,虽然小姨成了后母,但对他也是小心翼翼,不曾苛责。

    这一生顺风顺水,出生,上学,留学,回来接任公司,之后相亲,结婚,有了孩子,然后时光就从手中流失,什么都看似美满,却仍然觉出空虚。

    后来他才发现,原来那个看似美满的人生,却美满的如此虚假。

    似此良辰美景,终赋予断壁残垣,一出镜花水月,半世缘悭一面……

    恍恍惚惚有歌词飘过,仔细去听却仿佛什么都听不到,街头转角有熟悉衣角,感觉似曾相识,元轩追上前去,伸手就要去触碰,虚假或真实的触感都为冰凉,他呼吸一滞,感觉所处的城市成为了海底一隅,水压之大将海水充满他的心肺。

    要,淹死了么?

    有一双手从海面伸下来,把他摇醒。

    “元轩,醒醒,怎么了?”

    哦,还是醒了。

    还活着。

    背后全是冷汗,洇湿了床单,阮疏的面孔近在咫尺,元轩忽然想起来那完美到不真实的生活到底缺了什么。

    缺了一个陪他走过八年的人,一个失而复得的人。梦境里把阮疏和简达随的痕迹全部刨去,重新编织了新的人生。

    因为太完美了,太假了,就醒了。

    “做噩梦了?”阮疏下床,给他倒了一杯水,递给元轩。

    元轩觉得指尖冰凉,扯出一丝笑,微不可闻道,“嗯。”

    他往旁边一看,发现是夜里三点多。

    这个时间点很尴尬,你再睡,也睡不好,可是不睡觉,又不知道该做什么。

    喝完水元轩才想起来,这时候阮疏本来也该睡觉,却醒过来了。

    “我吵到你了。”他声音中带着歉意。

    “我本来也没有睡着,所以感觉到了你的不对劲。”阮疏随意的就解释了,“梦见了什么?”

    “你不见了。”元轩思忖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的把话说了出来。

    阮疏一愣,脸上似是有了一丝惊异,忽而又笑了,“我在呢。”

    他手贴在元轩手上,温热与冰凉相接触,大约会是冰凉被温暖。

    两人各自不说话,仿佛一致的跳过某个不想提到的话题,却又像是细细体验这温暖的时刻。

    “如果我没回来……”阮疏忽然扭头问元轩这个问题,然而不等他话说完,元轩倾身覆上他,将剩下的话吃了。

    似乎是明白了自己触到了哪里的逆鳞,阮疏笑了,就那么睁着眼睛任由元轩吻他,他并没有动,两人就维持了这僵硬的姿势,很久,直到阮疏的腿麻掉,元轩的手臂也有些麻为止。

    两人分开一些距离,阮疏眯着眼睛,唇色很红,被亲的。

    “睡吧。”阮疏不温不火的说了这么一句。

    元轩却拉起他的手,两人皆靠在床头。牵着的手放在床的中间,像是一条界线,却又是联系两人的存在,阮疏知道元轩是心魔难消。

    但他又何尝不是呢?

    只是人若一直惦念爱人的不好,全然不记得别人的好,那么连爱的感觉也会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剩下的时光也是折磨,有情人也成了怨侣。

    元轩有他的不足之处,然而阮疏遇见的形形色|色的人中,带他走出当年泥淖的是元轩,后来以己之力保护他的是元轩,能够一起走过八年,多少默契生出,可惜却被恶人使坏,彼此表意又不明,酿成了不可挽回的局面。

    或许是室内的温度有些高,让阮疏这时候萌生了困意,他睡意朦胧,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和世界仿佛带着一层薄膜,什么都看不清,什么也听不清。

    “如果你没回来……”似乎是元轩的声音传来,“我就在回忆里等你。”

    这话浑然不似是他会说的,阮疏只当自己在做梦,只不过这回,梦做得前所未有的美。

    也前所未有的安心。

    元轩握着阮疏的手,觉得这温暖把他那些不眠之夜的梦魇都给驱逐走了,连空气里都是让人心中舒畅的因子,他侧卧着,看着阮疏的睡颜。

    阮疏的睫毛很长,眼睛狭长,刚才那一笑,在柔和的灯光下,眼睛的情愫分散成了金色的碎片,飘进了元轩的脑海。

    有些感情,来不及在回忆中补充,只好留给后来的时光。

    直到时光变成了旧时光。

    *

    两人结婚的日子放到了一年后,除了最为亲近的好友,并没有邀请其他人。

    婚礼在一处海岛上进行的,为了惩罚元轩,这次算是海陆空齐全了,元轩搭着直升机来,阮疏在船上等他。

    甲板很大,阮疏眯着眼睛看远处的太阳,今天的天气也算是好的。从重生开始他就爱上了看天气,也了解了很多气象知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他嘴角含笑,因为已经听到螺旋桨搅动空气的声音,一架白色的直升机停留在百米以上的高空,稳稳当当的停着。

    舱门打开,全副武装的元轩露出头来。

    沙滩上的宾客已经三三两两的聚集起来,有些甚至直接躺在了沙子上,仰头看元轩出洋相。

    毕竟元轩一向爱惜自己的羽翼,能够用这种方式出场大概这一生也只有一次了。

    阮疏从助理那边拿过来扩音器,对着空中的元轩喊道:

    “you jump,i jump!”

    他声音低沉悦耳,哪怕经过扩音器劣质的放大,依然不损其中的美好。

    这经典的台词放到现在怎么听怎么不对,很多来客都笑了。

    你从天空跳下去,我从船头的甲板上跳下去。

    不亏,不亏。

    元轩有些轻微的恐高症,不过这时候很是克服了心中的恐惧,眼睛一闭,伸展双臂,一跃而下。

    阮疏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的身影,百米高空下降速度很快,时间也很短,苦练了很久的阮疏在看到元轩已经快要落入水面之后单手撑起护栏,也跳下去了。

    这边是浅水区,但这么高的距离,又是几番检查,连救援队都提前准备好了,所以没什么危险。

    元轩跳下来之后就等于到了他的地盘,他是恐高,但水性不错,浮到海面之后往阮疏这边游过来。

    阮疏还套了个救生衣,也往元轩的方向游过去。

    不过虽然是相对运动,还是元轩的速度快了些,靠近,再靠近,直接拥住阮疏狠狠的吻上来。

    阮疏不甘示弱,也咬了回去,吴修远那一帮人嗷嗷叫起来。

    回到海滩之后就先去换衣服,简单的冲了冲澡,换回了礼服,在神父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宣誓。

    之后就是个盛大的聚会,在旁边的海上酒店,大厅的透明地板下,可以看到五彩斑斓的鱼在游来游去。

    元轩穿着礼服的样子好看极了,他长身玉立,面色如玉,眸色漆黑,却学会了不那么尖锐,温和的和身边的人说话。

    阮疏在这边倒酒,往那处看的时候,觉得元轩很耀眼,是整个大厅最鹤立鸡群的那个。

    阮疏这么想着,心抖了一下,他心中忽然生出了百般滋味,觉得那个温和笑着的元轩离他很远,就像一直在透明围墙中来回游荡的那条鱼,他看着和玻璃围墙外的鱼只差一寸,但这一寸,让两条鱼成为了两个世界的鱼。

    阮疏忽然觉得恐惧,红酒“不小心”倒在衣服上。

    阮疏借口回来换衣服,坐在床边,呆呆的坐着,想着刚才看到的傻鱼,一直游来游去,就是找不到出口,也许曾经有一天,它看到了天上的飞鸟,羡慕过飞鸟,也想过是不是其他鱼和它一样。

    这地方为了好看,在屋子的周围也设下了透明的围墙,所以鱼只能在其中游来游去。

    阮疏忽然又不想结婚了,所以他也放纵了自己一回,理所当然的逃婚了。

    问侍应生借了一套衣服,阮疏逃跑了。

    也不知道他是点背,还是点背,还是点背,或者是换衣服的时间不如当模特那段时间换衣服快了,元轩过来找人了。

    轮渡刚到岸上不久还没走远的阮疏就接到了元轩的电话。

    “衣服没换好?”元轩声音温和,中间带了一丝微不可闻的慌张。

    “换了。”阮疏看着自己身上的衣服,深吸一口气,“元轩,我不想和你结婚了。”

    那边忽然没了声音。